更新时间:2022.02.20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
因犯罪分子自身意志之外的原因未能达到犯罪目的的,算作犯罪未遂。根据《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强奸罪需要的证据: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现场遗留的物证、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类证据、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遗留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服、卫生巾等物品。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强奸未遂需要的证据: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关于犯罪未遂如何取证,首先,要有行为人的供词,被害人陈述,目击证人的证言,其次,要收集证明行为人实施犯罪的行为,比如现场勘查笔录,视听资料,电子书籍。再次,要有犯罪结果没有发生,包括书证物证。通过对行为人、被害人、目击证人的讯问和询问,对现
1、犯罪的结果不同。犯罪既遂是行为人已经完成了犯罪目的,未遂是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没有完成;2、犯罪未遂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犯罪既遂是犯罪已经实施完成;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刑法规定的罪名处罚,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所减免,未遂
至于犯罪未遂如何取证, 1、首先要有行为人的供词、被害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言; 2、其次,要收集证明行为人犯罪的行为,如现场调查记录、视听资料、电子书籍等; 3、犯罪结果不应该发生,包括书证和物证,对行为人、被害人、证人的讯问和询问,对现场进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为:对于既遂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若犯罪构成要件全部齐备则构成犯罪既遂。而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成立犯罪未遂的条件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 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行为中的某种犯罪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行为人行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未达到既遂状态而停顿下来。 3、犯罪没有得逞是由
犯罪未遂的处理是根据所犯的具体罪名,比照该罪的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犯罪形态的一种。
犯罪未遂认定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人已开始实施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作为具体犯罪构成要件; 2、犯罪未成功,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未完全实现,未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犯罪结果,行为人只实现了犯罪的故意,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