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交通事故的损失依法应由下列主体承担: 1、一把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交通事故中修车的损失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如果责任人有保险的,则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如果超过了保险责任限额的,则由事故当事人,也就是事故的责任方负责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责任的,则按照责任划分比例承担修车的费用。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一般是驾驶人,若肇事车辆有买保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有些特殊情况导致车主和驾驶人不一致的,可能需要车主和驾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因借用车辆出现交通事故,且车主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根据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因交通事故导致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需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交通事故鉴定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交通事故施救费由谁来承担: 1、具体需要看单方事故,还是多方事故。单方事故肯定由车辆驾驶人承担。 2、多方交通事故,施救费应由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超出保险限额由被告承担。
交通事故自费药由责任人承担。交通事故是一种民事纠纷,是需要公安机关根据现场情况认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的。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以后,责任人是需要赔偿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