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600元,参保职工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一次降低200元,最低不低于200元,医疗照顾人员的起付标准减半执行。 报销比例: 1、本地住院:三等乙级及以上医院报销90%,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工伤保险待遇一共包含以下四项: (一)工伤医疗期间待遇:医疗费、康复费等七项; (二)根据伤残等级,可领取伤残补偿; (三)如果因工伤死亡的,可获赔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四)其他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下列项目: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的费用; (五
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及《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相关规定,江西省职工工伤依法享受如下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及康复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
第七条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
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比例如下:职工个人以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8%,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本人工资收入低于,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本省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本省平均工资300%的
企业职工社保可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查询,也可以在网上查询个人的社会保险信息。法律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
职工社保缴费比例规定如下:缴费比例是由每个市自行决定的,因此每个市的比例都可能有所不同,目前大多数缴纳比例的规定如下: 1、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承担2%; 2、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3、生育保险单位承担0.8%,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