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在出现法定情形时,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
1.、如果股份代持协议无效,并且名义股东不愿成为该公司的实际股东并且也没有出资能力的时候,对于名义股东也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2、实际出资人出资不到位,可能会被公司债权人或其他股东追索。这里的出资不到位可能有几种情况,一种是实际出资人违背
第一,明面股东可能会侵害被代持股东的相关权益 股份代持在现实中普遍存在,很多个人由于不方便出面做明面股东,就会通过代持的方式来持有公司的股份。 在实际的代持过程中,被代持股东委托明面股东来行使股东的权利,被代持股东自己并不出面。明面股东会面
投资原始股权有风险。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通常来说,投资原始股,如果公司成功上市,有可能会成为百万富翁,甚至千万富翁。而如果无法成功上市,手中的原始股股权证也有可能一文不值。因此投资原始股有着较高的风险,尤其是近年来社会上很多个人
股权投资必须注意的五大风险: 一、投资决策风险。 二、企业经营风险。 三、资本市场风险。资本市场风险主要指政策带来的风险,政策发生变化,风险随即产生。 四、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知识产权上的法律问题上。 五、执行风险。执行风险的
1、投资决策风险。 2、企业经营风险。 3、资本市场风险。资本市场风险主要指政策带来的风险,政策发生变化,风险随即产生。 4、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知识产权上的法律问题上。 5、执行风险。执行风险的影响因素。
当公司股东的风险就是公司经营状况不好时,可能血本无归。但只要如实缴纳出资,没有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便不用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债务的,应当申请破产。
隐名股东的风险有,名义股东可能会私自转让股权,此时属于无权处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代持股协议可能包含了显名股东擅自转让股权、拒绝将投资的收益给付实际出资人等风险。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
未经出质人同意,质权人不能随便使用质押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押权人有义务保管好质押物,未经出质人同意的,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因此质押权人一般不可处置质押物,只有经出质人同意的才可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