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的规定是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不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务承担的规定为该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且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配偶一方往往没有享受其利益,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担保之债配偶一方享受其利益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
擅用共同财产产生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者是该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所欠的债,该欠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是另一方事后没有追认的,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
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如下:第一,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但如果是债务专属于债务人的,不得转让;第二,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做表示的,视为不同意转让。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
债务的规定有: (1)离婚时,原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男女单独承担的债务由本人偿还; (2)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农村承包经营的债务、购买生
债权人申报债权后,破产管理人不予确认的,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破产管理人提出异议并登记,也可以直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下列新规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
国家债务由国家财政支出偿还。国家债务是政府作为借债主体(债务人)所形成的债务,也指一个被继承国按照国际法而对另一国、某一国际组织或任何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的任何财务义务。国家债务最初源于弥补财政赤字的需要,后来进一步发展成为政府主动调节经济的
连带债务产生的效力: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可以就超出部分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另外还有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
债发生的原因在法律上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另外还有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购买共同生活用品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的债务;支付一方医疗费用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履行法定扶养义务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承担的债务; 4、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教育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