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民法总则已失效,民法典中监护人的范围是: 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为父母。若父母死亡的,监护人范围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监护人顺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
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是法律规定的监护人的职责。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监护人分为3种类型: 1、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 2、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3、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
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经过未成年所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的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民法总则监护裁决的原则有: 1、支持原则: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离婚父母一方,必须就其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及其与子女间关系而言,能较好地照顾子女,促其身心健康发展。对物质条件与精神支持而言,更应强调对子女在心灵上、精神上的支持。 2、继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下列相关方面: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 2、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3、保障和照顾被监护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4、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5、其他权利。
意定监护是区别于法定监护的一种制度,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不是亲属,书面指定被委托者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意定监护人的范围有: 1)近亲属。近亲属包括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家长的监护权包括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
《民法典》监护权包括的内容有: 1、照顾、抚养、教育以及保护孩子; 2、作为被监护人的代理人参与诉讼; 2、被监护人有侵权行为的,承担赔偿责任; 4、保管被监护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