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途径有:出让、划拨、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
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了期限可以办理续期手续,具体如下:权利人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进行续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而土地使用权年限就是个人或者集体依法享有国家或者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
国家土地使用权期限的时间是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四种。第一种是拍卖出让,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第二种是招标出让,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 1、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方可进入转让市场。 2、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出让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
土地使用权赠与的依据有: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相对人,相对人予以接受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之一,应当依法签订赠与转让合同,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处分如下:集体土地使用权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可以转让给集体成员,但仅限用于农业;连续2年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可以依法收回。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
集体土地使用权处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