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可修改的情况如下: (1)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协议内容。 (2)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已经生效,除以下情形外不得修改协议内容: 1.一方在夫妻双方结束婚姻关系的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反悔向人
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
离婚协议书可以修改,但是要在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在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夫妻双方可以随时对协议内容自行进行更改;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但如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是不能修改的。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
离婚协议是可以修改的,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若是能够达成合意的,可以再次签订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尚未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则不能修改。 不过,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另行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1、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
离婚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想要修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的,一般需要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并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对其予以变更。 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不能再更改,应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发现对方当事人在离婚前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请求法院变更修改离
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是可以更改的。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一般不能随意修改。 但是离婚协议书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可以修改的。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
双方可以约定在任何地点对离婚协议进行修改。但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且更改的内容不得为婚姻关系的相关条款。因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夫妻关系解除,其效力具有强制性,不得由当事人自行变更。
对于离婚协议,未办理离婚手续的,不存在变更更改的问题,直接重新写一份就行了,因为还没生效,对于已经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双方对变更的问题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即可,如果一年内发现对方有欺诈胁迫隐瞒财产等情况,可以申请法院变更这个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