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保险诈骗罪的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汽车保险诈骗罪成立需要的条件有:主体是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主观上是故意;客体是保险市场经营秩序和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了汽车保险诈骗的行为。
保险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为个人或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规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本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
诈骗罪量刑解释的内容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解释全文内容如下: 1、制定本法,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债权人在贷款、销售、货物运输、加工承包等经济活动中需要担保债权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内容有以下几点: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弃权与禁止反言是指合同一方任意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事实上,无论保险人还是投保人,如果任意弃权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将来都不能反悔。但从保险实践看,这一规定主要约束保险人。关于弃权与禁止反言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诈骗罪司法解释: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
恶意欠薪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关于保证部分的担保司法计算内容如下: 1.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
行为人具备以下行为方式之一,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
保险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可是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个人主要是指和内部相关的人员,如投保人、被保险人等。而单位会有保险公司或投保的单位。 1、如果构成犯罪数额较大的,个人会被判处处五年以下有期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判
2018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文共计27条,明确了明确了检察公益诉讼的任务、原则;增加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类型;明确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