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并不是先保先得。根据法律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均无担保物权,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因此,财产保全不是先保先得。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如下: 1、合同约定明确的,按约定的期限执行; 2、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分为六个月和两年。 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视为
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可以申请保全的财产种类仅包括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情有关的财物;与案情无关的财产不得进行保全。《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
代为保管别财产的有关规定如下: 1、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2、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是免费的; 3、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4、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
诉中财产保全不一定要提供担保,当出现法律规定的可以不提供担保的情形时,就不需要提供担保,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中涉及到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等。
关于担保债权是我相关规定: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
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保全的人在向人民法院申请时提供的担保,如果被申请人或案外人因为法院保全行为的错误而产生损失,则可以由申请人或担保人予以赔偿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为诉前保全提供担保的叫诉前保全担保,诉前保全担保是必须的;为诉中保全提供担
有财产担保债权是指,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必须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总担保,担保债权而特别担保是相对一般担保而言,它并非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担保债权而是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或者特定的人一般财产(包括信誉)作为债权担
财产保全需要担保。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
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被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 在司法实践中,相应的把财产保全担保分为诉前保全担保和诉讼保全担保。
财产保全的要求有:必须是在不采取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的紧急情况下,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
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