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公司清算要成立清算组。公司的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完成公司注销登记时,公司终止。
公司清算组的成员组成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 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
公司清算组成员由公司股东自行成立或者向法院申请后,由法院指定任命。清算组要选出或由上级任命出一个人对整个清算工作负责。公司清算组,是指公司出现清算的原因以后依法成立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组织,公司清算组是公司清算期间的代表者。
公司清算组可以自行组成,属于有限公司的,可以由股东成立,属于股份公司的,可以由董事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不能只有一个人,并且成员只能是自然人。
公司破产清算组解散程序具体如下: 1、公司依法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2、以破产财产依照法定顺序清偿公司债务; 3、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报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 4、破产解散程序终结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对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包括: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执行清算方案。
清算组是清算过程中管理公司财产的人。通常由董事等人员担任。职权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以及制定并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清算组应当对于公司资产如实申报,不得隐瞒。
公司清算组成员有以下条件: 1、公司自行清算的,可以由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2、法院指定清算的,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