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1.申领分娩或剖宫产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厦门支持身份验证的厦门银联储蓄卡(目前仅下列银行向我中心开放身份证验证:工商、农业、中行、建设、兴业、邮储、光大、交通、中国信合银行、厦门商业银行); (2)户籍所在地乡
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为: 1、用人单位为职工投保了生育险; 2、职工有生育或流产情形,提供出生证明或流产证明; 3、在妊娠至生育期间或者是终止妊娠前报销。
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 1、妻子需要去街道社区开具无就业的证明; 2、去社保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同时社保机构会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要带的材料,比如准生证,结婚证,出生证明,出院小结,医疗清单,身份证,妻子失业证明等。
办理生育险报销需要的材料是: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门诊病历、出院总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以及出生证明。社会保险办事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报销生育保险需要下列材料:职工的身份证、社保卡;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的出生、流产证明;以及检查费、手术费等费用的单据材料。
(1)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部门
1、正常分娩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难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4、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一个半
报销职工生育保险的办法:在职工生育后,由职工或者其所在的单位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证明、职工的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一、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二、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
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交的资料。职工申请材料(提供给公司经办人即
1、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2、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需盖村或居委会章,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女方户口本,结婚证。 3、拿“申请”及男方的“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