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公司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具体如下: (1)劳动者采取了欺诈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在试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情形有: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公司辞退员工无需赔偿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如果解除合同符合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员工,辞退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单位辞退员工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其他。
公司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过失性辞退: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其他情形。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过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即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