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0
口头担保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担保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必须通过书面方式签订,不能通过口头方式签订。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有效的保证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保证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真实意义的表达,不得被强迫、威胁、诱惑、欺骗等; 2、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保证
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如下: (1)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担保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担保合同无效。 合同依法成立的条件如下: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中对担保法的规定作了一定的限制,明确只有在债权人放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抵押权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规
取保候审担保人的条件如下: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
一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供的担保无效或者是其他为法律规定不得进行担保主体进行担保的情况无效,如果当事人要提供担保,则应当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等。
取保人跑了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
抵押担保期间的约定是无效的,因为抵押权的存续期间由法律规定,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1、担保函如果是法人单位签发的,担保函没有盖章和写日期的,担保函不成立,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 2、担保函是为债务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的一种文书,担保函一般是由银行或者其他具有担保资格的法人签发的,担保函生效后,发函单位就成为担保人。
民法典规定债权担保的有效期应当是根据担保人和债权人的约定确定,如果担保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事后担保的保证期限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
抵押担保不算连带担保。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都是针对保证的方式而言的,而保证作为人保,与作为物保的抵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不可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