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需要确定的是,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一个关键点,就在于财产的取得是在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对于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一般来说,都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能够作为遗产进入继承程序的财产,就是一方个人合法的财产。因此
婚前财产,只要自愿,当然能够加上配偶的名字。加上配偶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能够产生相应的效力,具体就是指发生了赠与财产的效力。首先,一方婚前财产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除非出现赠与财产的行为,一方婚前财产都只能属于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在结婚之后可以申请加上配偶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视为一方自愿对另外一方的赠予,房屋就成为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加名字的程序要看房屋是否有贷款.如果房屋已经没有贷款了,那么手续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手续就可
一方个人婚前购买的房产,在结婚之后是可以加上配偶的名字的。如果房屋本身没有贷款的话,那么只需要提交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的事宜。需要缴纳的费用就是工本费,贴花费等费用。如果房屋是有贷款的,那
一方婚前房产是否能在离婚时参与分配,需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决定: 第一,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需要参与分配。但是如果在婚前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在离婚时可以参与分割; 第二,如果房产的首付由一方在婚前支付
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下面四个要件,就构成了重婚罪: 第一,犯罪嫌疑人属于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具体包括两类:一是明知道他人有配有,虽然自己未婚,仍然与他人结婚的;二是自己已经结婚并且没有离婚,却仍然与他人再次结婚的
需要注意,网络借贷与正常的借贷不同,出借人可能会使用非法的手段来进行追债。因此,在实践中出借人可能会追及借款人的配偶,来要求对方偿还债务。而在法律上,如果该笔网络贷款配偶确实不知情,同时贷款不适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者生产需要,借款人的配偶不需
一方被起诉配偶要想不受牵连,只要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可以证明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的,配偶就不会受牵连。夫妻个人债务通常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重婚罪,是指已经有配偶的人有重婚行为,或者明知他人已经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行为。构成上述行为,就构成重婚罪。 有配偶的人,指的是男人有妻子、女人有丈夫,这种夫妻关系经过婚姻登记后没有经过法定程序解除即办理离婚登记的,婚
首先,一方在离婚后的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配偶没有义务共同清偿。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要就各自的欠款偿还份额
配偶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遗产继承权。另外,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有配偶且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在遗产继承之前,应当从其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分割一半给其配偶,剩余的财产才属于其遗产。关于遗产如何分割,首先要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留
配偶失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分析如下: 1、配偶为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自然人,另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若失踪,应当先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被宣告失踪后,夫妻中另一方
只有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才能执行执行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分为以下情形: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