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法院拘传的程序是: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拘传被告人时,应当出示拘传票。人民法院执行拘传时,可以使用戒具,如手铐、警绳等,将被告人强制到案,但是,并不是每个案件都要对被告人使用戒具。审判人员对被拘传的人,应当在拘传后的12
刑事传唤不一定就是立案。公安机关也有权在不立案的情况下,将犯罪嫌疑人传唤到指定地点进行询问,但传唤时,有关部门必须出具证明文件。传唤证书一般为传唤证书。接到司法部门传唤证书后拒绝配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在
民事诉讼中不能对证人拘传。我国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法都没有授权办案机关对证人进行拘传,所以,办案机关在处理诉讼过程中,都无权对证人采取拘传措施。
传唤并不一定要在立案之后。在公安机关还没有正式立案之前,也可以传唤相关人员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公安机关的询问,毕竟公安机关也需要进行过初步的调查之后才决定是否立案的。传唤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的进行,传唤时必须统一使用传唤证,必要的
刑事立案前不可以传唤。由于刑事案件的处理进程是立案在前,侦查在后,不可颠倒,而传唤是侦查阶段的手段,没有立案的,不能进行侦查,自然不可以对其进行传唤。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传唤时间是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如果案情特别重大、复杂,对犯罪嫌疑人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等等。
传唤之前不一定先需要立案。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
刑事传唤并不代表已经立案,传唤仅为公安机关所使用的一种侦查措施。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时,应该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特殊情况可以口头传唤,口头传唤与使用传唤证传唤具有相同效力。如果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传唤的,经公安机关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
除口头传唤之外需要传唤证。在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
传唤时间结束前以下情形可以刑事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