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刑事责任是:如果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导致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1、挪用用于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犯罪情节严重,导致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其直接责任人员,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挪用特定款物的刑事责任是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款物,既包括用于上述用途的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费,又包括临时调拨的救灾、抢险、防汛等款物以及由国家募捐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刑事责任是:犯罪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是:如果情节严重,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要追究的责任有:构成该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刑事责任的追究: 1、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一般追究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 2、具有严重犯罪情节的,追究其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3、挪用公款的数额巨大且不退还的,则追究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挪用公款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刑事责任的承担: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款物,既包括用于上述用途的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费,又包括临时调拨的救灾、抢险、防汛等款物以及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刑事责任承担,具体如下: 1、挪用用于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犯罪情节严重,导致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其直接责任人员,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的判刑标准如下: 1、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4、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
挪用公款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 1、犯挪用公款罪的,一般可以追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 2、属于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追究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3、挪用公款的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拒不退还的,则可以追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行为人如果是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五千以上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或者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则数额在一万至三万以上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