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清算组能提出破产申请。公司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清算组发现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在我国公司解散清算以及破产清算进行转换的方式:当公司解散清算开始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1、适用的法律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 2、清算原因不同。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
破产重整的申请主体: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破产重整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我国破产法采取的是受理开始主义,即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之时,程序尚未开始;只有当法院对破产申请做出受理裁定时,程序才告开始。除清算责任人外,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是行使法律赋予
一、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主要理由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依法提出下列依据: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主要理由是: 1、企业因经营
公司破产可申请人员如下: 1、债务人。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 2、债权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或者破产清算; 3、清算人。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应当向人民
破产申请的主体。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清算人。
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对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应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人就同一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申请破产后债务由公司承担,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破产后由法人的全部财产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