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破产和解申请书的写法:首先,应当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然后,应当写明基本事实、申请目的、申请理由等。最后,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破产和解的申请主体是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清算人是无权申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和解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提出。只有人民法院才可以宣告破产。
破产和解的申请主体债务人。破产和解,是指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时,与债权人会议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经法院审査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避免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
破产和解管理人由人民法院从管理人名册中的指定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如果企业破产案件相对事实清楚、关系简单的,则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担任管理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
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且不符合破产的要件,就可以解散,而破产是资不抵债情况下必须做的程序。解散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解散条件包括全体股东协议终止解散、经营期限到期不再继续经营和出现了不能法定的继续经营的情况,如继续经营无法实现公司的目的
清算组能提出破产申请,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
当事人要申请破产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如果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或破产清算。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
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债权人、债务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
申请公司破产后债务由法人的全部财产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