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
破产和解依法应由债务人主动提出。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破产和解由债务人提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小公司申请破产由其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直接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企业符合破产的条件,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准许后即可开始清算。企业严重亏损,没有能力清偿到期的债务,可以由其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的申请。破产特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法有效的破产申请人包括以下三类: 1、债务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是指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 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时,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债权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但是上述人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才能提出破产申请。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
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的是破产企业、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占出资额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企业依法解散的,可以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
债务人、债权人和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破产和解的申请主体是债务人。由于提出破产和解是企业的自主行为,因此必须改变现行法律需在破产后三个月内提出破产和解申请的规定,改成破产和解申请起始于向法院申请破产之日,终于债权人会议作出财产分配方案之前。 破产和解,是指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时
可以去提出破产申请有债务人、债权人和对企业破产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上述人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但需要提交破产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