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1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九条
当面作出行政处罚的条件如下: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机关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合法;且行政处罚的内容是依法应对当事人处警告或者较低数额的罚款的。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
行政处罚中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危害后果被行为人主动消除或减轻;行为人是被胁迫或者被诱骗违法的;行为人坦白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违法行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等。
行政处罚当面处罚的条件: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且行政机关拟对公民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当面处罚的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对于当事人进行的行政处罚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因其违法行为而造成的危害后果;当事人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而违法的;当事人自首的、立功的;或者有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