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7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一般的事项需要经过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比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这里,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已经不仅仅是公司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准确定义叫做股权转让,一方想退出公司,应该对现有股权进行转让,可以由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收购。一般包括以下流程: 一、股东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二、撤股股东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三、公司其他股东表态;新《公司法》
公司变更股东登记的流程是: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
公司股东退股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股权的具体价值可以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公司股东进行股权分配的方式。股权是表决公司事务的关键。具体分配如下:1、公司股东可按照各自的职位,进行股权分配;2、公司股东可按照各自的出资额,进行股权分配;3、公司股东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权分配;4、公司股东可按照贡献价值的大小,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四款,上市公司股份需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回购: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存在瑕疵,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解散清算公司:一是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形成以后,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权所持比例分配。二是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所谓解散
上市公司股东变更应当携带营业执照,受让人的相关信息等资料申请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公司的记名股票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不记名股票交付即转让。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
公司股东退股可以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股权不可以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如果是申请解散公司的方式退股,公司最终解散的,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