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和可撤销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受损害方未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请求撤销的,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受损害方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请求撤销的,该合同自作出撤销
乘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是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自撤销之日起无效,并自始无效。
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所谓乘人之危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
可以撤销此类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撤销合同。 2、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撤销合同,同时要求对方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可以撤销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对方处于危险状态,缺乏判断能力,造成民法行为成立时明显不公平的。 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
侵犯人格权是属于侵犯民事权益的行为,侵权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上述所说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
借款未到账合同不生效。贷款合同签了,但是没有放款的。那么借款合同一般还没有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从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但是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通过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从当事人都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
假公章盖的合同生效吗 假公章盖的合同有没有生效,可以分成两种情况进行判断:是否明知对方使用公章和是否构成表见代理行为。 明明已经知道对方用假公章来签订合同的,这种行为属于诈骗行为,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构成表见代理的话,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