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一区二区的划分如下:一区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山西21省(市);2、二区为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规定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而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
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应当对于债务的处理作出约定。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协商债务由哪一方负责偿还或者各自偿还的具体比例等。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的,则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例如双方都不愿意承担清偿责任或者清偿比例不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有共同债务的,原则上,离婚时就应当约定好各自对于债务的清偿比例,如果离婚时没有做出约定的,还可以离婚后再约定。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就达成的意见依此订立离婚协议书,以此履行。如果是起
夫妻离婚之前一方欠下的债务,一般情况下与另一方无关,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对这一笔债务进行分割。但是需要注意,如果这一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债务进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偿还所
共同债务与连带债务的主要区别在于,债权人是否可就其中一人或部分人或所有人主张债权。 共同债务一般指的是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
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离婚的,流程如下: 1、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议离婚。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都同意离婚的,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亲属、朋友或律师作为
共同债务离婚时的处理方式,我国法律已经作出了规定:双方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要双方一起偿还。共同财产没办法把债务全部还清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由双方协议清偿;没办法达成一致协议的话,就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双方共同财产不
国内离婚的,可以通过离婚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即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对于大陆居民持有的香港财产,国内法院可以作出判决进行处分。在判决执行时,则由国内法
离婚后之前的债务的处理如下: 1、离婚前的债务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的由个人偿还; 2、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是:首先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
婚后一方购买房产,除非一方能够证明其买房的资金来源是其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双方签订有财产协议约定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否则婚后所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个人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该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由离婚双方平均分割。 如果一方
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夫妻双方为了满足共同生活的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主要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及对共有财产的使用、管理、收益和处分所产生的债务。 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
离婚之后一方产生了债务,关键是要对于债务的用途和去向进行证明。如果是用于了家庭的共同开支,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属于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判断共同债务一般需要有夫妻双方举债的共同意愿。如果没有共同意愿的,但是这个债务是夫妻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