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04
取保候审期满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案件情况终止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即将届满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应当作出终止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
取保候审期限到了,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除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以外,如果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限到后,执行机关接到取保候审决定或者变更强制措施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决策机关。执行机关应当作出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及时通知银行将保证金全额退还,并采取书面的形式通知决策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公告取保候审人退还保
在取保候审即将到期时,相应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以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并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制的通知。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以后,被取保候审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等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执行机关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
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丧失了担保条件时,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
取保候审保证金有下列规定:保证金的起点数额是一千元;以及保证金是由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的。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
取保候审是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许释放,通常去报候审,最长期限为12个月,取保候审后法院判决,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取保候审应在接到法院开庭通知的日子,到达刑事庭等待判决,根据案件情节的严重性来判决。取保候审这一措施体现了法院
取保候审的时间限制是最长期限是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有期限。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
取保候审有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如果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需要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在我国,取保候审有两种方式,分别为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在取保期间,如果没有违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