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上述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下列土地需要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构成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 3、主要要件,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
征收以下这些土地要经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以下这些土地要经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3、
对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是: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构成是:主观方面是故意;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需要的报批程序有: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进行地籍调查,登记确认地上附着物;拟定“一书四方案”上报审批,发布公告;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落实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土地报批实行分级审批,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层层递交审批,包括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