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双方均在外地,离婚起诉的方式:若离开住所地未超过一年的,原告仍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若离开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户口不在一起是可以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即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也可以到经常居住地起诉。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诉讼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到场的,因为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一般不得全权代理,但如下情形除外: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 2、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且经过法院准许的; 3、其他情形。
夫妻双方需要到当地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委托国内人士办理房屋相关事宜的委托公证手续,然后邮寄到国内,由国内委托人来办理二次公证,我所律师有多年涉外工作经验,可委托律师代办卖房事宜。
原告应根据综合情况考虑诉讼辖区。如果两国对离婚诉讼有管辖权的话,原告应该考虑争论的焦点是什么,根据两国的法律规定哪个对自己有利。例如,许多计划离婚的当事人已经分居,而被告不同意离婚。假设双方已经分居三
一方为出国人员(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一方为出国人员,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国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
一方在监狱,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不足一年的,应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在起诉离婚前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制定诉讼策略,包括明确诉讼主张,例如子女如何抚养
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离婚的,流程如下: 1、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议离婚。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都同意离婚的,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亲属、朋友或律师作为
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孩子要想上户口,那么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上户口即可。夫妻户口不在一起,并不妨碍孩子上户口,小孩子的户口随父随母均可以的。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