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一般来说,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是,有些公诉案件可能涉及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及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和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流浪人员,如果案件是重大复杂案件
(1)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但是有些公诉案件可能涉及死刑的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
公诉案件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可以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公诉案件一般需要两个月宣判。 1、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公诉案件涉及死刑的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检察院起诉之后,公诉案件一般应当在法院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可以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