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离婚诉讼的举证期限是按照普通民事案件的举证期限计算的,其举证期限的计算一般是三十天,即在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如果有特殊情况也可以进行延长。法律对于特殊延长情
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仅限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情形)。并且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民事案件的举证期限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民事二审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
民事二审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
民事一审举证期限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但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准许。而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
有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行政诉讼的举证期限一般为十日。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离婚诉讼举证期限是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期限,一般是十日。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日内,提供其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没有相应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