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无效,无效婚姻按同居关系处理,所以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即不存在婚姻共同财产。但是应当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而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婚姻无效的认定: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
无性婚姻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来说,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有过错方少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投资收入、生产经营收入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
一、无效婚姻有什么法律后果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
一、在民间,大家通常看是不是举行了婚礼,举行了婚礼的,一般认为就是夫妻了; 二、法律上,以是否到婚姻登机机关登记为标准,登记了就是合法夫妻;未登记的,只是同居。 三、当然,法律也规定的无效婚姻,意思就
无效婚姻期间产生的财产也需要分割,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导致婚姻无效的原因包括: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被认定为无效婚姻后,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国内离婚的,可以通过离婚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即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对于大陆居民持有的香港财产,国内法院可以作出判决进行处分。在判决执行时,则由国内法
婚姻关系,涉及两个人组建家庭,同时还涉及社会的公序,以及国家的稳定问题。因此,国家对婚姻关系做出了严格的保护,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要结合成夫妻,需要经过登记结婚的手续。男女双方在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