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抵押担保不是连带担保责任。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以财产为债权的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保证债务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
抵押担保不用约定连带保证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的方式有: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因此,抵押担保与保证担保作为不同的担保方式,不用约定连带保证责任。
一般承担连带担保。 根据他们的区别确定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
甲方和乙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偿还方式为一次性还清,连带责任借款担保抵押合同还款部分怎么写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乙方应确保归还借款的资金为合法途径来源。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
看合同的签订,如果没有约定按份担保,属于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
抵押担保不是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是指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为债务进行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抵押权人以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而连带责任保证是以保证人作担保。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措施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拒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