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分公司成立和总公司主要有以下关系: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的债务与总公司债务承担区别: 1、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却可以用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 2、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
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清缴。 1、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子公司应当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在注册地缴纳税款,并适用按月(或季)预缴、年底汇算清缴的规定。设立为分公司后,在企业所得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纳税具有如下区别: 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2、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要与总公司的汇总计算并缴纳,而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单独核算; 3、其他区别。 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子公司应当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在注册
(1)法人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2)责任不同:子公司各自负责债务关系,分公司由总公司负责债务关系。 (3)表现形式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分公司冠以总公司名称,无自己章程。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区别,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1、分公司与分支机构区别: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公司;而由非公司企业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是称呼不同,有限公司实际上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简称。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总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公司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是: 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2、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设立方式不同,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的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如下:分公司与总公司是相对应的概念。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在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即所谓的分支机构。公司本身称为总公司或公司。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支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1、含义不同。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支公司就是在业务、人事等方面受分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两者的法律地位。支公司设立在分公司下面,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