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5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
商标侵权行为责任的赔偿可按如下规则予以计算:一般情况下,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计算即可。若实际损失无法计算的,参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进行计算,若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计算。
商标侵权赔偿标准可以通过受害人所遭受到的实际损失进行确定,实际损失不能确定数额的,可以根据行为人的获利数额为标准进行认定。我国《商标法》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
这样确认商标侵权赔偿标准:商标侵权的,一般应当根据给被侵权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
商标侵权赔偿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但若前述金额无法确认的,可以根据侵权所得予以确认,若侵权所得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确定侵犯商标权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商标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
确定侵犯商标权的条件是: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
确定商标侵权赔偿金额的方式:根据侵权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实际损失无法计算的,参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进行赔偿,若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赔偿。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通过以下几种方法确定: 1、侵权期间侵权人获得的利润; 2、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遭受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3、协议赔偿金额,侵权人因侵权或者被侵权人因侵权损失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当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确定是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并且赔偿金的数额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权被他人侵犯的,商标权人是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的,请求经济赔偿时商标权人可以选择一定的计算方式。确定侵犯商标权的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商标侵权损失赔偿金额,可以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确定,实际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