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走私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走私淫秽物品处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淫秽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
自己看淫秽物品不违法。如果公民在点击查阅黄色信息时,并无复制、传播做法,只是自我“欣赏”的话,则完全是个人做法,与他人无关,无公共危害。更与社会无关,不应认定为违法。如果传播了可能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传播淫秽物品,违法所得或者牟利60万元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其法定量性标
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既遂的,处罚的相关规定有: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
走私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条件为: (一)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的; (二)走私淫秽照片、图片五百张以上的; (三)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的; (四)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的: (五)走私其他淫秽物品
走私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是: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不满一百盘(张)的,或者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不满二百盘(张)的,或者走私淫秽照片、画片五百张以上不满一千张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走私淫秽物品罪立案条件: (一)走私淫秽照片、图片五百张以上的; (二)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的; (三)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的; (四)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的: (五)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的处罚: 1、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2、如果具有严重犯罪情节的,则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犯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行为人会这样量刑: 1、一般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如果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召集多人观看、收听并播映淫秽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的情况下,受理的法院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罚。如果犯罪情节达到严重标准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