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在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后,向检察院提出的申请,由检察院对是否继续羁押进行审查。检察院可以自己主动进行审查,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也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审查申请。负责羁押必要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在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后,向检察院提出的申请,由检察院对“是否继续羁押”进行审查;检察院可以自己主动(依职权)进行审查,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也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审查。以前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部门是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羁押又称审前羁押、未决羁押,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作出前被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状态,它不是一种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适用的一种法定后果和当然状态。 首先,有利于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错误
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申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被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的意思就是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以后确认对犯罪嫌疑人也没有羁押的必要性,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因为逮捕嫌疑人的法定条件之一就是有逮捕的必要性,如果没有逮捕的必要性,检察院会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交给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按流程应由检察院受理,驻看守所检查室办理,一般5个工作日内,案件复杂的可再延长五个工作日,当做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交由案件承办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刑事案件逮捕后放票的唯一希望,不过成功率很低很低,至少
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
羁押必要性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已经被逮捕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进行审查,经审查决定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制度。而取保候审则是五种刑事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