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效力如下: 1、对债权人的效力: (1)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债务人予以支付; (2)债权人有权从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处直接受领所履行之债。 2、对债务人的效力:代位权行使的直接效果应归属于债务人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 3、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4、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5、须债责务人履行债务迟延。 6、债权人有保全
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的权利分别有:代位权成立的,债权人有权从债务人的次债务人处直接受领所履行之债;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债务人予以支付。
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有两方面: 其 一、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债务人予以支付。 其 二、债权人有权从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处直接受领所履行之债。当然,上述债权人的权利以法确认其代位权成立为前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方式是: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本人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从权利,但是上述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则不能代位行使。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要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并且一般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不过如果债权人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次债务人同意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并由此而了结其与债务人之间债务关系的,也可以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行使。行使代位权时的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
具体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
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有下列权利: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以及可以请求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
行使代位权的法律效力是: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相对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以及债务人需承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 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能行使。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