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1、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
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是,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各种社保费用、职工补偿金、以及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之后,但在普通的破产债权之前。
债务清偿是指债务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偿还其债务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债务清偿的原则包括实际清偿原则,全面清偿原则以及强制履行原则等,债务人应当及时清偿债务。
被继承人的债务以继承人所接受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如果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
破产清偿债务的顺序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法律规定的顺序为:1、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2、其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相关税款;3、普通破产的
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主要包括以下流程。具体如下:1、破产费用;2、公益债务;3、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4、破产企业所欠税款;5、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
遗产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一、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二、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如果尚未到期的,也应当与到期的债务一并清偿。 三、交付遗赠。在债务偿还之后有剩余遗产的,才交付遗赠。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 1.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重组债务,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 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
破产财产应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再行按一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