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办房屋产权证的时候需要的材料有:结婚证或单身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房屋购销合同及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外侧绘图和分层平面图、契税缴款书。
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签订的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填写申请登记表。 2、提交申请登记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等材料。 3、受理并审核通过后,核发房产证。
个人房屋产权证办理需要的材料有: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屋税费减免审批表、完税凭证。
房屋产权证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填写申请登记表; 2、提交申请登记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等材料; 3、受理并审核通过后,核发房产证。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
办理不动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材料
办理不动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材料
一般情况下,办理不动产权证通常需要以下的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准备好材料后,当事人
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办理房屋产权证明需要的材料有:房屋产权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要的材料有: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 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以下材料:房屋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