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属于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轻微的刑事案件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在地域管辖上受诉法院有管辖权;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因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2、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3、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案外人执行异议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条件: 1、所诉行为属于可诉行政行为; 2、提起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实质权利义务受到被诉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5、提起诉讼在法定起诉
一、适格的自诉。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二、明确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执行异议四个条件是: (1)当房屋执行出现了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向执行人提出异议; (2)法院收到申请书以后,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若理由成立的那么需要进行改正或者是撤销; (3)若提出的证据不充足,那么会不成立而且驳回申请书;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在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只能是申请的材料不全面和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时效,此时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不予受理的利益来作出对应的处理。申请执行的
需要符合下列要求: 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自诉案件法院不受理的条件如下: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特点如下: 1、诉讼请求的特殊性,诉讼的目的在于通过诉讼阻却对执行标的物的强制执行; 2、程序启动的依附性,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启动有法定的前置程序,即只有在执行终结前,案外人提出书面异议声明,待执行法院作出裁定后,案外
民事申请执行应具备以下4个条件: 1.申请执行必须由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继承人。权利承受人提出; 2.申请执行必须在法定的期间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3、申请执行必须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是: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民事申请执行应具备以下4个条件: 1、申请执行必须由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继承人、权利承受人提出; 2、申请执行必须在法定的期间提出。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3、申请执行必
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