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就不会进行逮捕,不需要法院进行判决;只要案件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提起公诉的才需要法院进行判决,只要如何判决要根据案情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不批
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
检察院不批捕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
检察院不批捕情况如下: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检察院不批捕不意味着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批捕只是代表不符合批捕的条件
检察院不批捕人放回家了,只是说明犯罪嫌疑人不符合批捕条件,不代表其无罪或者没有事,在进行侦查后,发现仍然符合移送审查要求的,检察院依旧会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批准。 人民检察院审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
检察院不批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并且公安机关释放嫌疑人后要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还需要继续侦查,且嫌疑人符合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对行为人实施监视居住或者办理取保候审。
检查院没有批捕法院会批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检察院已批捕不能放人,应当经过司法审理的程序来进行司法判决。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或者根据案情申请取保候审等进行变更强制措施。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有重大疾病等,可以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