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不可以不补偿,不给补偿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为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还必须对员工的竞业限制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限制协议中也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
竞业限制要签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
界定竞业限制的办法: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支付经济补偿的时间应当从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的同时开始计算;其他。
竞业限制生效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不得强迫;期限不得超过二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
竞业限制要签协议。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竞争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合同不能约定管辖。竞业限制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竞业限制。所谓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公司中知晓公司商业秘密或者管理层及其他会对公司有重要影响力的人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双方约定劳动这个在离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可以从事约定中的工作,一般来说是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产品,也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的对象是: 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能针对企业所有的员工。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竞业限制协议限制范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
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具体指劳动者不得到竞争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