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农田征收补偿标准是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三至六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用地单位应当支付国家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征用耕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三至六倍。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标准,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
农田征地补偿标准一般来说为该农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其中,征收旱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1.3万元;征收水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2万元;征收菜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3万元。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
农村田地征收补偿标准一般为该农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其中,征收旱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1.3万元;征收水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2万元;征收菜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3万元。
国家对征收农田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无具体数额的规定,而是由地方政府根据综合情况确定,具体内容如下: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国家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在征收农民土地时,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青苗补偿费标准: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由征收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