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保险合同的主要特征有三个,分别是: (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射幸合同、要式合同; (2)保险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尚不能确定; (3)保险合同一般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 保险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1、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特征是:合同的主体主要是投保人和保险人;该合同是有偿合同(因为投保人必须支付保险费)、是双务合同、以及是射幸合同(合同的效果在缔约时不能确定)。
我国保险合同的特征有以下几点:合同是有偿合同,行为人要享有一定的权利就必须支付一定的对价;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双方都对彼此享有一定的权利,要承担一定的义务。投保人要交纳一定的金钱,而保险公司要在保险合同的条件生效时支付一定的保险费;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有下列特征:合同的主体主要是投保人和保险人;该合同是有偿合同(因为投保人必须支付保险费)、是双务合同、以及是射幸合同(合同的效果在缔约时不能确定)。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包括: 1、财产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3、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双务有偿合同; 4、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是特定; 5、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机会性的合同。
1、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 2、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3、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包括: 1、财产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3、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是特定; 4、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机会性的合同; 5、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双务有偿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包括: 1、财产保险合同是填补损失的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实行保险责任限定制度; 3、财产保险合同实行保险代位原则; 4、财产保险合同中的标的表现为特定的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保管合同的客体是保管人为保管物提供的保管劳务;依保管合同交付保管人保管的物品只临时转移保管物品的占有权;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只能是特定
担保合同有以下特征: 1、担保合同的从属性,担保合同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权的受偿而形成的合同,从属于担保债权基于产生的主合同,如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保证合同是从合同; 2、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债权人享有的担保权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