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合伙人退伙后,仍应依照法律规定对合伙企业对外的债务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合伙人内部可以协商一致,退伙的合伙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追偿方式、追偿比例也可以协议约定,当然,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合伙人退伙后,如果合伙企业的债务是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则该合伙人要承担合伙前的债务。退伙人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企业的债务是在其退伙后发生的额,该合伙人一般不担责。
退伙时与合伙人约定对退伙之前的债务不负责,对债权人有约束力。退伙协议是合伙人内部之间的约定,只对内产生效力,债权人仍可向全体合伙人索偿,但是其他合伙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债务承担人追偿。
退伙人对退伙前发生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退伙之后对债务有责任。合伙人退出和合伙后,无论其退出合伙时是否按约定分担或者合理分担合伙债务,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付连带责任。 《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
合伙人退伙之后对债务有责任。合伙人退出和合伙后,无论其退出合伙时是否按约定分担或者合理分担合伙债务,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付连带责任。 《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
退伙人对退伙前企业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为退伙人退伙时与合伙企业进行的结算以当时的财产状况为依据,退伙时如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如正在发生的合伙企业经营和债务,是发生在退伙人退伙之前的,它仍与退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的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只需承担有限的责任即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有限合伙人
要区分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首先要区分我国合伙企业的类型。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分为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以及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组织,有限合伙的责任承担形式是,由有限合伙人以自己认缴的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由于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因此合伙人在不同的合伙企业中,承担的债务是有区别的。首先,在普通合伙企业中,该企业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