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担保物权是指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 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1、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
担保合同包括容下列内容:担保人和债权人的身份信息;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方式、范围和时间;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
债权担保有下列内容: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
债权的担保方式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方式,例如交付定金、留置等方式。同时债权的担保方式还可以分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以及二者相结合的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担保合同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以及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担保合同不一定无效。
担保人为别人的债务做担保时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有: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就是一般保证;如果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就是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法中的担保方式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以及保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例如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
担保的概念具体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权的实现,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担保的分类包括: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留置等。
债务承担合同的特点: 第一、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 第二、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 第三、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 第四、必须有债务承担合同。
一、保证合同的范围 保证合同的范围依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约定的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二、保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