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1
如果是结婚证丢失的,则按正常离婚的财产分割方式对财产进行分割即可; 也就是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前,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结婚,其实质应当是同居关系,那么对于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应如何进行分割呢?第一、如果同
没有结婚证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
首先,没有依法领取结婚证而一起生活的,并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而属于同居关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首先可以依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同居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解除同居关系时,当事人双方可以
没有领结婚证的,离婚时,应当按照情况分财产。男女双方没有领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不能算作婚姻关系,双方不需要离婚,只需要按照共有的关系对财产作出处理;男女双方能补办结婚登记的,可以算作婚姻关系,在离婚时,可以对财产达成分割协议,协议不成的
没领结婚证双方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双方没有约定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没有领结婚证的,
没有领结婚证离婚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同居期间,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协议不成的,法院可按照照顾无过错的原则判决。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
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是一种同居关系,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没有领结婚证离婚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同居期间,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协议不成的,法院可按照照顾无过错的原则判决。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
结婚没领证离婚后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中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要提供一份关于结婚证遗失的书面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了,当事人除了要提供结婚证遗失的书面声明还要有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
结婚没领证不存在婚姻关系,无需办理离婚手续。即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婚姻关系自领取结婚证时产生,若双方未领取的,不得就解除同居关系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