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执行中止是指在民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 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可以延期执行的,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中止执行,法院应当裁定许可。 若有以下几种情况,法院
犯罪未遂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而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合同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中止。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
中止执行是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的一种可能发生的状态。根据法律规定,中止执行是指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导致的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一般来说,如果特殊情况情况消失了或情况有所改变,可以继续执行。需要注意的是,中止执行并不是对执行的终止,并不是说直接把程序
执行中止: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合同效力。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
中止和中断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事由不同,且二者导致的法律后果也不同,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而且对于中断时效的规定也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诉讼时效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
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中止是暂时停止履行,例如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来中止履行,之后可以依法再恢复履行;而合同终止后,债权债务终止,一般不会再恢复履行。
刑法理论上没有犯罪停止这一概念,我国的犯罪形态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
合同中止指先履行义务人行使抗辩权,使得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此期间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中止履行合同必须注意: (1)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2)中止履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3)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
合同中止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致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时中止。在合同中止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状。合同的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