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顺序为: 1、因交通事故发生损害造成他人损害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根据交通部门认定的责任,主张侵权人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营养费等,都是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范围。受害人死亡的,还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
交通事故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治疗结束后是否构成伤残,然后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双方的责任,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向对方进行索赔。交通事故的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被扶养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中责任人对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一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被告: 1、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为同一人,车辆的驾驶人为被告。 2、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不是同一人,车辆驾驶人的行为又不是职务行为,车辆的驾驶人为被告。 (二)特殊情况下被告的确定: 1、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期限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如果是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如果是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如果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肇事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损害财产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后,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