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流程如下: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证明材料。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如果遗产继承有遗嘱,那应该立遗嘱人自己到
国内的公证遗嘱,在香港的效力问题,主要根据遗产的所在地不同,做出不同的区分。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位于内地的,这时候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在香港也有效力,但是不能直接在香港过户。如果涉及的财产在香港的,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要适用香港法律,也就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大于遗嘱,而遗嘱的效力又大于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但留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在其去世后,应当首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来确定其房产的继承人和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如果
具体的来说遗嘱房产公证的流程如下: 1、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并且立遗嘱人应该神志清晰,能够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意思; 2、立遗嘱人应当当着公证员的面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 3、公证员对立遗嘱人提交的材料以及所申请公证的事
再婚之后,对方带来的子女在法律中被称为继子女。一般来说,继子女都不能成为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法中规定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或者养子女。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如果继子女仍未成年,同时被继承人在生前对该名继子女尽了抚
两者并无本质的区别。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依据法律规定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书属于日常生活用语,一般是死者对自己死亡的交代和对后事的安排。一般而言,并无严格划分,在司法实践中二者可以通用。遗嘱具有不
老人过世房子没立遗嘱的继承方式如下:老人去世后留下房屋作为遗产的,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房屋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在结婚之后可以申请加上配偶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视为一方自愿对另外一方的赠予,房屋就成为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加名字的程序要看房屋是否有贷款.如果房屋已经没有贷款了,那么手续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手续就可
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 1、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
立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由他人代写的遗嘱不能作为自书遗嘱,自己打印出来签字的遗嘱也是无效遗嘱。 写自书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例如以“遗嘱”为标题; 2、立遗嘱人身份,遗嘱的首部必须写清楚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
配偶去世,需要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将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部分析出,再对遗产进行分割。遗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的,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是指的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者单位签订协议,该自然人或者
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不一定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都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除非存在另外的约定,一般情
遗嘱是指,被继承人生前订立,在被继承人死后生效的,处分个人财产的法律行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分割遗产。但是遗嘱不一定需要手写,只要是按照法律认可的方式和程序订立的遗嘱,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