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欠下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需要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债务的目的是用于夫妻共同需要的,不知情的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
对于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债,另一方并不知情,也没有在欠条上签字的,这时候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债权人应当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如果债权人不能承担证明责任的,这时候这笔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是不能够以不知情作为理由抗辩的。对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更注重于是否属于日常生活支出。如果这笔债务产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也用于了家庭的日常生活支出的,比如说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日常生活开销等等,那么这种情况下
夫妻双方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借款,另外一方很有可能并不知情。双方如果能够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在离婚协议之中明确,这笔债务由借款方自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如果双方没有办法协商一致,在这笔债务该如何处理上产生争议的,那么只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由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也不意味着双方就能够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如果人民法院支持了一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在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就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进行相应的确认。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夫妻
夫妻一方欠债,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并不需要对此笔债务进行分配。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笔债务并不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就需要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首先需要界定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就由个人自行偿还,与另外一方无关。如果是属于共同债务,那么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必须要协商好债务具体由谁负责或者各自负责的比例。确定了债务履行的主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过程中,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配。但是,对于一方所欠下的个人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配。换句话说,除非这一笔债务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另一方并不需要对对方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具体来说
夫妻离婚之前一方欠下的债务,一般情况下与另一方无关,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对这一笔债务进行分割。但是需要注意,如果这一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债务进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偿还所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这个问题你的想法如果是想逃债我们不支持、不鼓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人家也是真金白银给到你了、帮过你,所以逃债的想法不可取。在婚姻法上正常的债务我们要分两类:一类就是纯属一方的个人债
夫妻离婚时,对于双方债务的分配问题,首先依据双方的意思自治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协议约定,那么就由人民法院进行依法处理。具体而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的内容,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其中,在离婚协议里应当载明财产
婚内的债务,对方不知情的,还是需要区分这笔债务的用途。主要是看这笔债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了夫妻的共同生活,那么就是属于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如果没有用于共同的生活,那么就是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由个人自行偿还,与另一方无关。
夫妻未离婚,一方欠的债务如何承担,应当结合债务的具体性质来作出区别判断: 1、如果这一笔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欠债的一方应当以个人所有的财产,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 2、如果这一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